公司治理

功能性委員會

功能性委員會

姓名 審計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
盧明光 V(召集人)
劉忠賢 V(召集人) V V
鄭正元 V V dd
張淑梅 V V(召集人) V

審計委員會

為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、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,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。審計委員會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,且其中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。獨立董事劉忠賢先生為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,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。

審計委員會之運作,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、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實施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、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等為主要目的。

薪酬委員會

為健全本公司董事(含獨立董事)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,本公司設置薪酬委員會。薪酬委員會,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。獨立董事金用周先生為薪酬委員會之召集人, 薪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。

薪酬委員會之運作,以協助董事會執行與評估公司整體薪酬與福利政策,以及辦理董事及經理人之薪酬評核相關事務。

提名委員會

為健全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及強化管理機制,本公司設置提名委員會,由三名董事(含二名獨立董事)組成,委員會主席盧明光董事長為提名委員會之召集人,其具備經營管理、併購及公司治理專長,符合該委員會所需之專業能力。提名委員會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。

提名委員會秉於董事會之授權,職權事項如下:協助董事會辦理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尋覓、審核及提名;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、人數及組成;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;進行董事會(功能性委員會)之績效評估及檢討高階經理人之繼任計畫。

審計委員會信箱

本公司審計委員會(下稱本委員會)為提升運作之效率與效果,同時加強其與公司員工、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互動,特制定「朋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害關係人對審計委員會建言及申訴辦法」,俾就建言或申訴作業有所遵循,以健全董事會及委員會之監督功能。利害關係人對於公司管理階層、董事及董事會之建言或申訴,均得準用本辦法。

本委員會對利害關係人所提出之建言及申訴,將公正及適當地處理。利害關係人提出之建言或申訴範圍限與本公司公務相關之事項,且提出者應具其真名及聯絡方式,以利本委員會調查及回覆。委員會及文件處理人員對符合前述原則的投訴案件,均將以密件方式建檔專案處理,並於接獲投訴日起一個月內,以適當方式予以回覆結果或預定回覆日期。